輔導-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16日以衛部護字第 1121460780B號令修正發布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施行細則」(下稱本條例),自112年2月17日施行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10659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條例配合行政院跨部會合作,增修性暴力防制四法,以專章保護、加重罪責、提供被害人相關協助及各項配套措施等方向同步研修相關法規,本條例依其手段針對拍攝、自拍、製造、散布兒童或少年性影像案件提高刑責,並將境外犯散布兒童或少年性影像罪都納入處罰,以嚴懲散布兒童或少年性影像者。
三、為避免觸法請學校加強宣導拒絕影像暴力,不觀看、不點擊、不下載、不轉傳,如不慎掉入陷阱請撥打113或110通報;並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申訴,該機構可協助即時下架或修正不當影像暴力。
四、另檢附本縣防治數位性別暴力相關宣導海報(如附件),亦可逕自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網站宣導專區https://i.win.org.tw/propaganda.php?Type=2觀看相關宣導影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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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檔案
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施行細則修正說明.pdf
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施行細則.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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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|
2023-09-15 10:32:59 |
發布單位: |
頭份國小輔導室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