輔導-公文傳達~請所屬教職員工(除班級導師外,也包含體育教練、或其他校內教職員工)落實三級輔導機制,請參閱內容!
說明:
一、依據本縣112年9月7日召開「112年度苗栗縣春暉個案研討會」會議紀錄辦理。
二、請貴校加強宣導,除班級導師外,體育班教練、宿舍職員或其他校內教職員工應注意學生日常生活情況,如發生親人驟逝、家庭重大變故或遭受重大創傷經驗者,請校方應即時給予學生相關協助,並評估是否需轉由輔導教師或輔
導室進行介入性輔導,如經學校介入性輔導仍無法有效協助之學生,且經學校專案或個案會議評估有必要者,得轉介至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。
發布時間: |
2023-09-28 15:11:02 |
發布單位: |
頭份國小輔導室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