輔導-檢送教育部訂定之「學校處理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事件指引」1份,請老師參考,並轉知學生,避免觸法!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37841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因應112年修正公布之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」(下稱兒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)、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」與「刑法」,為強化跨部會網絡合作,教育部特訂定處理指引(附件一)供學校處理類此案件有所依循,以維護被害人之人身安全及受教權。
三、面對日益嚴重的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事件,請學校於相關集會向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宣導下列事項,以杜絕數位性暴力:
(一)相關情事於知悉後24小時內完成「社政通報-關懷e起來」及「校安通報」。
(二)積極宣導「五不四要」防護守則及多元協助管道(附件二、三、四)。
(三)拍攝、製造、散布、播送、交付、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皆為觸法行為(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及第38條),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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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處理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事件指引.pdf
發布時間: |
2024-04-17 12:30:18 |
發布單位: |
頭份國小輔導室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