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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-為配合教育部實施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」,有關113學年度第1學期同仁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事宜, 請參閱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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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」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新臺幣3.5萬元/學年、高中全面免學費,基於政府學雜費補助不重複請領原則,得依當事人意願自行擇一擇優辦理學雜費補助。
2、如要向本校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同仁,基於不重複請領原則,如註冊繳費單上仍有「行政院學雜費減免」文字,請同仁洽請學校更換註冊費繳費單,或將是項補助全額繳回學校後, 始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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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0801縣府公文.pdf


發布時間: 2024-08-08 13:48:20
發布單位: 頭份國小人事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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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時間:2024-10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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